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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
颁布单位: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文号:
颁布日期:2009-03-13 失效日期:
效力级别:部委规范性文件
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卫生厅(局)、中医药管理局:

根据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任务要求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编制完成了《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抓紧组织落实。

各地要高度重视重点中医医院建设,充分发挥中医药所具有的医疗与科研创新潜力,促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。请按照“统一规划、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项目和资金,严格坚持建设标准和规范,抓好《规划》的实施和建设。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,力争到2011年,基本形成以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为龙头,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为骨干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,逐步实现中医药事业的振兴与发展。

附件: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

http://www.satcm.gov.cn/file2009/200904291505320.rar

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

二○○九年三月十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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